终结挥霍浪费公款只违纪不犯罪的现状

2024-11-30 15:29:11 admin

  时下,终结只违状“三公消费”已经沦为“腐败、挥霍浪费、浪费奢侈”的公款代名词,令人扼腕叹息,犯罪痛心疾首。终结只违状“三公消费”肆无忌惮地挥霍浪费老百姓的挥霍血汗钱,其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不完善、浪费监督不得力。公款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网站上公布2011年部门财政决算。犯罪根据报告,终结只违状城管执法局在“三公”上比2010年节省超600元。挥霍该局虽然在“三公”经费中列出了出国经费,浪费但是公款并没有晒出出国目的地。(11月24日《羊城晚报》)

  嗮“三公”应该越来越认真,犯罪越来越详细,可是,该局却是老太太吃咸盐——一年不如一年,这实在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2010年该局公布财政报告时,曾经对出国开支进行了解释:列出了花费的钱数、人数、到达了哪些国家,然而,在2011年决算中,只列出了支出的费用、出国(境)的人次,但是并没晒出出国目的地。真不知道他们到底想要隐瞒什么呢?群众连他们具体到哪个国家都不知道,如何进行监督呢?由此可见,这样的嗮“三公”无非就是“逗你玩”。

  “三公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为此,今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这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这对于治理“三公消费”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挥霍浪费公款仍然只是限于“违纪不犯罪”的层面。在我看来,要解决“三公消费”这个顽症,不能只是限于公开“嗮账单”,必须要尽快出台刚性的问责体系,通俗的来说就是治理“三公消费”要“入刑”。

  长期以来,挥霍浪费公款现象愈演愈烈,屡禁不止。有资料表明,我国行政开支中仅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的“三公”消费就高达9000亿元,占2011年全国税收近10%。之所以造成这种现状,是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官员普遍存在着这样一种悖论:把公款放到自己的腰包里那才是犯罪,而把公款吃了喝了玩了只不过是违纪而已。检察机关对此根本就束手无策。因此,挥霍浪费公款“入刑”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刻不容缓的。只有对那些认为“公款消费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官员施以重罚,才能避免国家财产的流失和浪费,才能预防腐败的滋生。这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符合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也是治理“三公消费”不可或缺的有效手段。

责任编辑:hdwmn_z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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