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2024-12-01 00:22:21 admin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财政部联合印发《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办法》正式施行。储备《办法》要求要全面加强中央储备棉管理,棉管确保数量真实、理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法自并合理安排轮换、月日收储、起施动用;同时明确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中央不得虚报、储备瞒报中央储备棉数量,棉管不得擅自串换中央储备棉品种,理办不得在中央储备棉中掺杂掺假、法自以次充好,月日不得故意拖延中央储备棉出入库。起施进一步强化中央储备棉管理,中央更好发挥中央储备棉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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