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效专利作广告 碧水源被罚

2024-12-01 00:42:30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近日,使用水源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使用已经终止、无效撤销、专利作广无效的告碧专利作广告的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被罚

北京碧水源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宣传其公司的使用水源“纳滤膜”时,使用专利“ZL201310178589.X”“ZL201320499280.6”作广告,无效当事人提供的专利作广相关专利证书显示,专利“ZL201310178589.X”申请日为2013年5月15日,告碧专利类型为发明,被罚专利权期限为20年;专利“ZL201320499280.6”申请日为2013年8月15日,使用水源专利类型为实用新型,无效专利权期限为10年,专利作广该专利已于2023年8月15日失效。告碧

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被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规定,依法作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碧水源的宣传广告。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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