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餐饮浪费|北京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2024-12-01 12:08:13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贾珺)5月30日,制止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第三批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餐饮其中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餐饮企业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浪费被执法人员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当场给予警告。北京

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公布2023年4月18日,第批典型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案例 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制止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餐饮第五十一条,浪费《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北京责令北京融创亿达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公布当场给予警告。第批典型

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案例2023年5月9日,制止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北京桃叶谷谷餐饮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4月19日,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北京温馨大槐树小吃店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4月7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北京鑫红中天食品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2023年4月1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 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北京八大处甲壹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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