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警告

2024-12-03 01:11:16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8月23日,厦门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3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家食警告厦门燕如初食品有限公司、品生姿飘飘(厦门)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产经厦门狄易贸易有限公司等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市场监管部门警告,营企业被责令改正。厦门

经查,家食警告厦门燕如初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投料生产复合蔬果植物酵素压片糖果,品生该产品标示类型为压片糖果,产经净含量/规格为30克(0.5克X60/盒),营企业被实际生产数量为37350盒。厦门当事人在生产过程中,家食警告未严格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如实填写生产、品生检验记录,产经而是营企业被虚假制作了《成品检验报告单》《配料记录表》《混合记录表》《内包装实时控制记录表》《检验原始记录》《原料-物料标示卡》等书面记录。这些书面记录体现的生产数量仅为3500盒,与实际生产数量不符。8月23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处罚。

2021年5月25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姿飘飘(厦门)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发现的16个批次益生菌酵素果冻等成品、原料等进行抽样。6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又对当事人留样样品中的两款果冻进行抽样。经检验,上述产品均未检出番泻苷A、番泻苷B。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未按照出厂产品的留样制度,未对出厂的嗖飘飘益生菌酵素果冻(生产日期2021年3月25日)进行留样。姿飘飘(厦门)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作为食品生产企业未对出厂的嗖飘飘益生菌酵素果冻留存样品,该行为违反《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未对出厂的所有批次产品留存样品的违法行为。8月20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给予警告。

厦门狄易贸易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电商平台注册网店,网店名称为狄狄易。当事人通过该网店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模式为当事人通过拼多多的上货软件收集食品照片,然后将照片上传到网店进行食品的上架销售。如有买家下单,当事人就根据订单情况,再通过网络找到相应食品的批发商进行下单,由批发商将食品发货给客户。当事人通过网店销售味芝元超辣鱼排,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也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据了解,厦门狄易贸易有限公司作为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按规定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8月17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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