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

2024-12-02 23:06:36 admin

17日,国务格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院严意见》。《意见》提出,止罚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款进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行创量化罚款幅度,国务格禁坚决避免乱罚款,院严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止罚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款进指标。

《意见》要求,行创罚款数额的国务格禁从轻、一般、院严从重档次情形要明确具体,止罚严格限定在法定幅度内,款进防止简单地一律就高或者就低处罚;罚款数额为一定金额的行创倍数的,要在最高倍数与最低倍数之间划分阶次;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要在最高额与最低额之间划分阶次,尽量压缩裁量空间。需要在法定处罚种类或幅度以下减轻处罚的,要严格进行评估,明确具体情节、适用条件和处罚标准。

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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