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公布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24-12-01 11:48:57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宁市轩 记者薛庆元)近年来,江苏假违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聚焦社会关注的南京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布告典重点领域,突出互联网等重点媒介,批虚坚持标本兼治,法广综合治理,型案重拳出击,江苏假违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南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布告典近日,批虚为形成有力震慑、法广提高社会公众识假防骗能力,型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江苏假违

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加盟招商广告案。南京当事人在其店内宣传的公布告典曾获荣誉、合作伙伴、公司简介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其官网招商页面和宣传画册中均无风险提示字样。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1年2月,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70000元。

南京某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违法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公司网站的宣传页面发布含有“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文化上墙”“江苏省司法厅读书角”等文字内容以及案例效果图、实拍图等宣传内容的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1年2月,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0000元。

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长江鱼广告案。当事人在其酒店菜单发布广告宣传“长江河虾”“长江桂鱼”,经查,上述商品并非长江水产,均为人工养殖。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指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1月,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4500元。

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医美广告案。当事人在其官网发布医疗广告,广告中含有“16项安全金标准、30项品牌荣誉保障”、患者术前术后对比图片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1年1月,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28600元。

南京某报社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贵金属纪念币广告案。当事人在报纸发布的贵金属老银元广告,宣传“百年银元金库、500枚老银元《百年银元全库》、南京震撼发行”,但经专业机构检验鉴定,该“银元”实为铜锌合金。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2021年2月,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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