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改制更名的公告

2024-12-01 00:50:01 admi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股份公司关于改制更名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有限

近日,所聘审计师事公司接到201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通知:1、内控该所于2011年8月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粮2、屯河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股份公司关于改制更名告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有限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改制,所聘审计师事改制工作现已完成,内控于2012年2月16日取得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中粮改制后的屯河事务所全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股份公司关于改制更名告改制和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审计机构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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